摘要:中国民间有句口头禅:“国营不如集体,集体不如私营”;官员作报告爱说“对国有制的无比优越性绝对不能怀疑、不能动摇”;大量的统计图表则显示,自1960年以来国有经济的比重在日新月异地向下发展,非国有经济的比重如今已回升到1949年底的高度。面对无可奈何花落去,似曾相识燕归来,有人欢喜有人愁。 朋友,您想不想知道,国企私企究竟孰优孰劣?它们的命运跟咱们老百姓的命运有些什么样的联系?国企能否改制改组改变轨道?私企如何巧妙博弈拓宽自己的生存空间?曹思源的这本书倒是能为您提供直率意见和翔实依据。
上篇 曲折道路
众所周知,人类社会有着悠久的历史,其中有文字记录可考的历史大约五千年。五千多年以来,各国人民创造了无数辉煌灿烂的文明,使我们世世代代为之感到无限自豪。如果要问这是在何种财产制度下创造出来的,应当如何回答呢?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创造出来的吗?显然不是。五千多年以来,整个人类基本上都是在私有制条件下生活。环顾上下五千年,咱们地球村是靠着私有制而繁荣起来的。可以说,正是私有制浇灌培育了我们人类的文明,包括亚洲、非洲、欧洲、美洲、大洋洲的文明。假设一千年前人类就搞公有制,就搞“大锅饭”,人们的财产被他人任意无偿占有,大家干多干少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,那我们人类早就完蛋了!所以,我说五千多年以来的世界文明史,证明了人间正道私有化。1999年9月,我为此出了一本书,书名就叫《人间正道私有化》。
人们常说,前途是光明的,道路是曲折的。上个世纪在世界的东方,在神州大地,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就出现了几十年弯路,至今还困扰着我们,使我们不能不认真思考。
第一章 中国私营经济的冬眠与复活(一)
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的前夕,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全国政协《共同纲领》。这份重要文件的全称为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,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。《人民日报》当年9月30日报道此事时,在头版用了一个特大标题:“中国人民政协制定人民大宪章”。
《共同纲领》在总纲部分规定了新中国的社会性质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”。 它明确界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,这就是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体制:1.国营经济;2.合作社经济;3.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;4.私人资本主义经济;5.国家资本主义经济。“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,分工合作,各得其所,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。”
按照这个新民主主义大宪章的规定,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具有无庸置疑的合法性。新中国不仅不消灭私营经济,而且要大力发展私人资本主义。用当时中国共产党第二号人物刘少奇的话来说,就是要“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”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(即今国务院)于1950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私营经济的第一个法规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》,私营经济发展有法可依了。
据统计,建国之初的1949年底,全国私营工商业有12.3万户,职工164.4万人。私营工商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占63%,在社会商品批发总额中占76%,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83.5%。而1951年与1950年相比,私营工业的户数增加了11%,职工人数增加了11.4%,产值增加了39%。私营商业的户数增加了11.9%,从业人员增加了11.8%,批发额增加了35.9%,零售额增加了36.6%。
1951年全国私人企业全年盈利达37亿元,比1950年增加90.8%。
可以说,在新民主主义的中国,私有经济幼苗的发展有过一个不错的开端,长势喜人,前景看好。然而就在此时,政策变了,乌云从天边压来。
时任中共中央主席,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毛泽东于1953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突然批判刘少奇关于“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”的观点,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。按照毛泽东的表述,即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,这是一个过渡时期。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,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,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、手工业、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。这条总路线,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,各项工作离开它,就要犯右倾或‘左’倾的错误。”这里说的“改造”实质上就是要对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农业、手工业、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加以消灭。正如《共产党宣言》所说:“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:消灭私有制。”
中国消灭私营工商业的步骤,主要是公私合营。
究竟什么是公私合营呢?按照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的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: “由国家或者公私合营企业投资并由国家派干部,同资本家实行合营的工业企业,是公私合营工业企业。” “合营企业中,社会主义成分居于领导地位。”
当时上海申新纺织印染厂总经理荣毅仁率先表态,要求将他的企业无偿地交给国家,实行公私合营。这对上海乃至全国的私营工商业改造发挥了“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”作用。荣毅仁先后当了上海市副市长、纺织工业部副部长、全国政协副主席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、国家副主席,1985年7月1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
在名人示范和政治高压之下,全国私营业主很少有人敢于违抗。大家纷纷跟进,走向全行业公私合营。据记载,其中不少人陷入了双重人格:“白天敲锣打鼓,晚上痛哭流涕”。有人手书对联:“多年心血,一旦付诸东流;几声锣鼓,断送万贯家财。”
1956年这一年,各地公私合营宣告胜利结束,私营企业在中国大陆归于消灭。八十多万原私营业主“自愿”被剥夺了产权,实现了“共产”。公私合营企业后来全部成了国有企业。
与此同时,小商小贩也实现了合作化,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成为改造城乡小商小贩的主要形式。到1956年底,商业及饮食业小商小贩组成合作商店的有80万户,占总户数的32%;组成合作小组的115万户,占总户数的46%。
全国个体手工业者参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合作组织。加入工业生产合作社、生产小组或者供销合作社的,占个体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0%。个体渔民、个体盐民和运输业中的个体劳动者,也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。
据统计,全国城镇个体劳动者(即个体户)1949年底为724万人,一度发展到1000万人,后来经过“改造”,到1956年底只剩下 16万人。这十几万人主要散布在交通不便的边边角角,做一点修鞋修车之类拾遗补缺的小生意。个体经济也就从此一蹶不振。
总之,通过多种方式的社会主义改造,中国城镇私营经济在1956年之后几乎从地平线上消失,或者说,进入了冬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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